
中級經濟師《經濟法》科目考試總題量為59道,試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長120分鐘。考試題型由客觀題(占比70%)和主觀題(占比30%)組成,其中客觀題包含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和判斷題,主觀題包含簡答題和綜合題。考生需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一、客觀題:基礎能力與細節判斷的平衡
單項選擇題共30小題,每題1分,側重考查法律條文的基本概念和應用場景。多項選擇題共15小題,每題2分,要求考生對關聯性法條有整合分析能力。判斷題共10小題,每題1分,重點檢驗對法律條款的準確性理解。客觀題部分建議采用「三遍審題法」:第一遍快速定位考點,第二遍排除干擾選項,第三遍復核易混淆表述。
二、主觀題:邏輯表達與實務應用的結合
簡答題共3道,總分18分,通常以案例分析形式要求說明法律依據。綜合題1道共12分,涉及跨章節知識點整合,需按照「結論先行-法條援引-事實關聯」的答題結構作答。備考時可建立「法條應用模板庫」,將高頻考點如合同法、公司法等內容整理成標準化應答框架。
三、命題規律與備考策略
近三年考試數據顯示,物權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三大板塊占比超過60%。建議采用「3+2復習法」:每天3小時系統學習核心章節,配合2小時真題訓練。針對記憶難點,可運用「場景聯想記憶法」,將法條內容轉化為生活化案例加深理解。
沖刺階段建議重點研讀近三年真題,統計分析高頻考點分布。模擬考試時注意時間分配,客觀題控制在70分鐘內完成,主觀題預留50分鐘作答。建立錯題本時需標注錯誤類型(概念混淆/法條遺漏/邏輯偏差),針對性強化薄弱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