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表列報準則實施問答
來源: 財政部會計司
問:企業對于期限在一年或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保證類質量保證形成的預計負債,如何區分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進行列示?
答: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財會〔2014〕7號)并參考應用指南,企業的負債應當分別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列示。對于期限在一年或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保證類質量保證形成的預計負債,企業應將預計在未來一年或一個營業周期以內清償的保證類質量保證的預計負債金額計入流動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項目列示,其余計入非流動負債,在資產負債表“預計負債”項目列示;如果企業不能合理預計未來一年或一個營業周期以內清償的金額,則全部計入流動負債,在資產負債表“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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